12月12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七次主任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蔣洪江主持會議,副主任王俊臣、王相仁、陳洪波、邵二玲,秘書長畢忠慶出席會議。
會議初審了關于召開市七屆人大二次會議有關事項;初審了《廊坊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變動的審查報告》;初審了市政府《關于201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關于提請審議2017年市本級預算第三次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初審了市“一府兩院”《關于市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的報告》;初審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調研報告》《關于視察北京新機場及廊坊周邊路網建設情況的報告》《關于視察全市安全生產情況的報告》《關于檢查大氣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和《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初審了人事免職事項。會議決定了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確定12月14日召開。
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負責同志,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處級干部和駐機關紀檢組長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