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不斷提高救助保障水平,日前,經石家莊市政府研究,決定提高石家莊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新的保障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調整前,石家莊市城市低保標準最低為每人每月550元(6600元/年),補差標準為每月不低于300元。農村低保標準最低為每人每年4000元,補差標準為每月不低于175元。此次調整后,省會城市低保標準最低為每人每月610元(7320元/年),補差標準為每月不低于350元。農村低保標準最低為每人每年4400元,補差標準為每月不低于200元。同時,各縣(市、區)可參照以上保障標準適當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