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全面建立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經濟困難高齡老年人補貼由縣級財政予以保障,失能老年人補貼由省、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鼓勵各地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
意見提出,加快公共場所、交通站點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設施配置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設置老年人服務標志,開辟候乘專區或專座。鼓勵對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65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免費優待,積極探索城鄉老年人共享公共交通優待優惠“一卡通”制度,方便老年人便捷出行。加快推進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區創建工作,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生活環境。加強社區、家庭的適老化設施改造,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裝電梯。
醫療機構對就醫的老年人,優先安排就診、化驗、檢查、收費和取藥,并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優先安排床位;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導醫和協助就醫服務,并免費提供擔架和輪椅等助老服務器具;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減免貧困老年人的診療費,并積極為老年人提供義診服務。支持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開辦具有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能力的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加大推進醫養結合力度,鼓勵醫療機構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醫院為社區失能老年人提供巡回醫療、上門診療或設立家庭病床等服務。
此外,意見還規定,除有明確規定的人口嚴格管控地區外,老年人可自愿將戶口遷移到其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