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目前,廊坊市參保居民2017年度、2018年度門診統籌賬戶資金已全部打入完成,標志著廊坊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賬戶正式開通使用。
據悉,按照廊坊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關規定,醫保部門為每個參保居民建立門診統籌賬戶,并按照每人每年40元額度劃入資金(未參保繳費年度不劃入),居民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可以從門診統籌賬戶中支付。門診統籌賬戶資金戶內可共用,年終不清零,并可結轉使用。
今后,廣大參保居民在定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時,可使用門診統籌賬戶內資金支付,通過社保卡直接刷卡結算。行政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也將于近期開通線上掃碼結算功能,參保居民在“廊坊醫保”微信公眾號上綁定社保卡后,在村衛生室通過掃碼結算,可使用門診統籌賬戶支付門診費用。
相關部門特別提示廣大市民,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一是參保居民斷保期間發生的門診醫療費;二是參保居民在統籌區外發生的門診醫療費;三是參保居民在非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四是其他因違反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而發生的醫療費。此外,參保居民出現停保、斷保、醫保關系轉移、死亡等情況,門診統籌待遇隨之取消,不能轉移、繼承或提現。(記者 滕佩智 通訊員 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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