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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宇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像往常一樣,大家早早來到公判庭做庭前準備時,一位80多歲的老人攥著幾張票據邊走邊說:“姑娘,能不能幫我把這些啤酒瓶和箱子的押金要回來?”
此人正是今天要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梁某,2012年至2014年,李某在經營某啤酒批發部期間向梁某收取箱瓶押金,累計3440元。2015年梁某退出經營后,多次去找李某退箱瓶押金,李某均以啤酒廠不回收為由拒絕。梁某承擔不起存儲費用,只好自己雇車送去酒廠,酒廠表示箱瓶可以使用,接收后給梁某出了收據,并告知梁某押金找李某退。但是梁某與李某多次協商未果,最后訴至靖宇法院。
庭審前承辦法官欲與調解,可雙方沒辦法達成統一意見。庭審后,承辦法官把雙方當事人留了下來,耐心疏導和調解,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相互體諒。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李某于調解協議生效之日立即清償欠梁某的押金款并當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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