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陳郁報道)近日,青海省印發《關于印發“青海漁政亮劍2022”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重點安排了長江流域青海段禁捕、青海湖封湖育魚、黃河流域禁漁等七項重點任務。
《通知》明確了長江、黃河、青海湖禁捕禁漁工作任務,長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將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強化源頭治理,推進網格化管理制度落實落地,消除非法捕撈隱患。按照全覆蓋、無死角的要求,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走訪摸排,持續打擊各類非法捕撈和破壞珍稀瀕危水生生物行為。強化對電商平臺、水產市場、餐飲場所和漁具市場等經營環節的執法監管,推動長江野生江鮮禁售禁食。青海湖封湖育魚將以夏季洄游期和冬季冰封期為重點執法時段,以環青海湖各縣鄉為重點,組織開展水上、陸地檢查和交叉執法,有效打擊非法捕撈、收購、加工、銷售等破壞青海湖裸鯉資源的行為。黃河流域禁漁將嚴格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調整黃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要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檢查,依法打擊非法捕撈以及以“野生魚”等為噱頭銷售水產品等擾亂禁漁秩序的行為。加大宣傳引導,豐富宣傳方式,做到禁漁期制度家喻戶曉。建立黃河禁漁期漁船管理臺賬,落實“集中停靠”“定人聯船”“定期點船”等管理措施,杜絕非法捕撈隱患。
《通知》明確,將依法嚴格規范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行為,加強對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人工繁育及展演場所的監管,堅決取締非法水生野生動物市場,對于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要從重進行處罰。要嚴厲打擊電魚活動,結合日常巡查和專項執法行動,強化對從事漁具銷售的商店、網站、電商等商家和平臺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電魚器具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給電魚違法分子留有任何空間。
《通知》還對漁業安全生產做了具體部署,將重點對各地工作方案落實情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情況開展督導檢查,組織開展網箱養殖場漁業船舶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清理整頓“三無”船舶,加快推進老舊漁船更新改造,消除各養殖場漁業船舶安全隱患。推廣漁業船員遠程視頻培訓,提高青海省漁業船員持證率。聚焦“自沉、碰撞、風災、火災”事故高發情形,深入開展漁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交叉排查和集中整治。同時,將強化水產養殖投入品規范使用,按照屬地監管要求,隨機抽查各地網箱養殖場落實生物安全管理和疫病防控相關要求情況。
關鍵詞: 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