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4月1日起施行。3月30日,西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新規詳細講解和培訓,指導各基層執勤大隊民警輔警進一步人性執法、規范執法、嚴格執法。
堵車時插隊記3分
隨著西寧市汽車保有量增加,道路上時常會遇到堵車時強行插隊的情況,不但影響交通秩序,還會增加事故風險。4月1日起,駕駛機動車時,如果遇到前方路段行駛緩慢的時候,借道超車、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記3分。
開車接打電話記3分
開車玩手機或者撥打電話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注意力,新規實行后,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處罰從記2分上調為記3分。
駕駛員開車壓線,由之前記3分變為記1分;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由之前記12分變為記9分。
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違停記9分
高速公路上的車速較快,一不注意就可能發生事故。之前,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會直接記6分,而4月1日后,新規中明確指出,高速公路違法停車、占用應急車道的處罰上調至記9分。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記3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至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由原來的記12分變成記9分。
調整常見的交通違章、違法記分
新增常見的扣分項目包括,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一次記12分;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路行駛的,一次記1分。
降低常見的記分處罰,未避讓校車從記6分調整為記3分;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從記2分調整為記1分;違反禁止標線則是從記3分調整為記1分,駕駛員在路段臨時停車上下客或掉頭,降低了因駕駛失誤而產生的違章成本;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從記12分調整為記3分,如未按規定使用4顆螺絲固定,避免了分數直接清零的問題出現;未按規定時間審車和不系安全帶的處罰記分也都調整為記1分。
這些行為不再記分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
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交管部門將推行學法減分制度,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計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記6分。
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駕駛人,考慮到主動守法意識差,安全文明意識不足,交管部門將通過延長學習時間、增加考試科目方式,進一步加強對這些駕駛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嚴格遵規守法,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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