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近日,不少市民較關注城鎮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制度實施后,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有哪些改革?城鎮職工醫保普通門診保障政策有哪些變化?對此,西寧市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廣大參保群眾。
改革前(2021年前)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中按政策規定計入個人賬戶部分+個人繳納部分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統籌基金中按政策規定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
過渡期(2022年)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中按原政策規定計入個人賬戶部分的50%+個人繳納部分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統籌基金中按原政策規定劃入個人賬戶部分的50%
改革后(2023年后)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納部分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2021年全省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
市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特別提醒:個人賬戶歷年累計結余資金仍歸個人所有;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于職工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
城鎮職工醫保普通門診保障政策有哪些變化?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費用,不設起付線,按以下報銷額度和比例直接結算,報銷額度不跨年累計。
報銷額度
按4.2%繳費人員:2022年最高報銷250元,2023年起每人每年最高報銷500元。
按6%繳費人員:2022年最高報銷600元,2023年起每人每年最高報銷1200元。
報銷比例
在職職工: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50%,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報銷60%。
退休人員: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60%,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報銷70%。
對于市民關注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問題,西寧市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和定點藥店購藥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時,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支付范圍),報銷比例和報銷額度按參保地規定執行。
參保人員省外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未直接結算的,可憑相關資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執行參保地目錄和支付政策。
關鍵詞: 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