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報道) 為持續優化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通知》,緊密結合《條例》規定和市場監管職責靶向發力,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著力提升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圍繞市場主體準入、準營、退出全生命周期,持續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全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制度。拓展電子證照應用,促進政務服務質效提升。
著力服務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加強水電氣暖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監管,重點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利用行業特殊地位強制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降低市場主體負擔。依法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知識產權維權咨詢、商事調解、金融支持等服務,深入開展保護商標專用權專項執法行動,助力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
著力提升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效能。扎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強化食品藥品、工業產品和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建立協同聯動執法機制,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定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督查、抽查工作,防止出臺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著力營造市場監管法治化營商環境。增強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科學性,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時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建議,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
關鍵詞: 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