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舉全力推進青海湖生態保護 編制《青海湖流域生態旅游規劃》《青海湖自然教育與生態體驗規劃》《剛察縣仙女灣生態旅游協同發展策劃》,啟動建設鳥島觀鳥基地、普氏原羚科研救護中心、湟魚洄游觀賞基地3個生態教育基地,一體推進生態旅游。 編制完成《青海湖流域生態保護規劃》《青海湖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青海湖流域科研監測體系規劃》。持續推進國家級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標準化建設,成立中科院水生所青海湖高原湖泊濕地生態環境科學觀測野外臺站,完成青海湖視頻監控點和鳥島數據中心、青海湖空基無人值守濕地鳥類監控系統和濕地監管大數據平臺建設及保護站維修改造,全面加強青海湖生態保護科研監測能力。 實施青海湖濕地保護與修復、科研監測體系建設等18項重點生態項目,總投資達到1.8億余元;建立滾動項目儲備庫,儲備生態監測、保護修復、設施建設3大類15項總投資約15億元的項目;實現青海湖流域生態保護和綜合治理項目納入省發改、林草系統重大項目儲備庫,項目支撐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實施剛毛藻水華治理項目,累計投資4000萬元,治理面積1100余公頃,打撈濕剛毛藻5.57萬余噸,研究形成《青海湖水生態系統健康狀況評估報告》等10個專題報告。 全面完成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深入開展“綠盾”、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持續推進青海湖生態環境大排查大整治大巡護行動。制定《青海湖流域垃圾清理整治實施方案》,清理整治垃圾問題96處,整治生態問題12處,青海湖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首次完成青海湖流域自然資源和經濟社會本底調查,編制完成《青海湖流域自然資源和經濟社會本底調查報告》及濕地、草原、水資源與水生態、生物多樣性等專題報告,全面查清青海湖流域家底,夯實國家公園創建基礎。 編制完成青海湖國家公園總體規劃、設立方案,已通過專家論證。編制完成并向國家林草局上報《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方案》,國家公園管理局已批復同意開展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工作,標志著青海湖國家公園進入創建實施階段。 合力推進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 主動與青海湖流域州縣地方政府溝通銜接,建立局地共建共治共享機制,分別與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共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青海湖大保護大治理大聯合”行動的意見》,健全完善州與局、縣與分局兩級聯系協調機制,聯合開展“綠盾”行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青海湖生態環境大排查大整治大巡護行動,形成合力推進青海湖生態保護和國家公園創建的良好局面。 主動與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等7個省直部門匯報銜接,建立共同做好青海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聯系協調機制,形成大聯合大治理大保護工作新格局。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西北調查規劃設計院、中國航天科技集團503所、中咨集團生態研究院等科研單位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合力開展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重大課題和重大戰略研究,協同推進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國家公園高質量創建。 守護好青海湖自然和生態資源 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流域生態一體保護為基礎,著力優化生態保護格局,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巡護監測制度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力保障,保護好青海湖生態環境,維護好青海湖生物多樣性,守護好青海湖自然和生態資源,構建好青海湖生態安全屏障,全力維護和鞏固我省“兩屏三區”生態安全大格局。 堅持以水生態安全為核心,著力改善水生態環境和質量,啟動青海湖水位上漲趨勢研究,開展水生態系統健康現狀系統性調查,實施青海湖重點水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程,全面提升濕地保護與恢復水平。 堅持以生態系統一體化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為導向,著力推進青海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態系統整體保護和綜合治理,結合青海湖國家公園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生態農牧業和生態旅游業發展,統籌生態、生產、生活,探索綜合系統治理標準化模式,推進退化草原、沙化土地、剛毛藻水華等受損自然資源綜合治理。 堅持以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著力探索生態文明制度創新路徑,推進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積極開展生態保護社區共管模式,建立起“機制共建、義務共擔、資源共享、實事共辦”的共享共治模式,形成保護與發展的利益共同體。 堅持以高質量綠色發展為主線,著力打造青海湖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推進傳統觀光型旅游向生態體驗型延伸,豐富具有高原特色、民俗風情的多元生態旅游產品,構建生態優美、要素聚集、功能完善的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發展空間布局。 完善青海湖生態旅游、自然教育與生態體驗等規劃體系建設,依托鳥島觀鳥基地、普氏原羚科研救護中心和哈爾蓋普氏原羚監測教育基地,構建全國重要的生態體驗和自然教育平臺。
關鍵詞: 生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