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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楊紅霞 報道) 記者從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召開的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賠償試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海省已于2022年5月15日在全省范圍內啟動實施《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賠償試點方案》。
該《試點方案》明確了賠償范圍、提高了賠償標準、優化了理賠流程。其中,人員死亡賠償標準提高至60萬元,較原先的《補償辦法》規定提高近三倍,造成生產生活設施損失每次每戶最高賠償限額為30萬元。同時,保險資金到位相較于以往提前了1年時間,確保受損群眾能快速得到理賠。各縣(市、區)設立365天24小時快速接報電話,經保險公司確認,理賠可在30個工作日內支付受損群眾賠償資金。截至2022年6月24日,人保財險青海省分公司已受理野生動物致害賠償案件146筆,理賠資金到位120.34萬元。
該《試點方案》的實施,也讓青海省成為全國首個賠付區域最廣(全省范圍)、賠償類型最全面的實施野生動物致害政府救助責任保險賠償的省份。
據了解,下一步省林草局還將聯合人保財險青海省分公司邊推進邊探索,進一步制定細化試點方案相關內容,通過三年保險試點,建立較為成熟完善的野生動物致害損失保險賠償機制,探索符合青海實際的由政府賠償向商業賠償的法律路徑,不斷建立健全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律體系,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