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賠償試點方案出臺 ●人員死亡賠償標準提高至60萬元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7月4日,記者從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賠償試點新聞發布會了解到,省林業和草原局聯合省財政廳制定印發《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賠償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從2022年到2025年,通過3年試點,我省逐步探索改進和完善野生動物致害損失保險賠償機制,為全面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安全、維護和保障廣大群眾合法利益奠定法治基礎。
隨著我省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建設、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還草等重點生態保護工程的推進和實施,各類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呈恢復增長趨勢,人與野生動物間的矛盾沖突也越發凸顯。截至2021年12月底,我省共受理野生動物致害損失補償事件7000多起,省州縣三級財政兌現群眾補償資金4400余萬元。經過十多年的實踐與探索,我省野生動物致害損失補償工作逐步進入取證規范、科學評估、檔案健全、足額兌現的常規化管理運行軌道,野生動物致害損失補償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得到了各級政府認可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
為加快推進野生動物致害保險賠償工作,根據《試點方案》確定首年度試點期間保險費為每年300萬元,執行過程中保險費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后適當調整,試點期間保險費由省級財政負擔。經政府招投標采購確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承辦該項試點工作,并于2022年5月15日在全省范圍內啟動實施。我省也成為全國首個賠付區域最廣(全省范圍)、賠償類型最全面的實施野生動物致害政府救助責任保險賠償的省份。
方案明確了賠償范圍、提高了賠償標準、優化了理賠流程。其中,人員死亡賠償標準提高至60萬元,較原先的補償辦法規定提高近三倍,造成生產生活設施損失每次每戶最高賠償限額為30萬元。同時,保險資金到位相較于以往提前了一年,確保受損群眾能快速得到理賠。各縣(市、區)設立365天24小時快速接報電話,經保險公司確認,可在30個工作日內支付受損群眾賠償資金。截至2022年6月24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已受理野生動物致害賠償案件146件,理賠資金到位120.34萬元。
【相關新聞】分級劃定野生動物致害風險管控區域
日前,省人民檢察院與省公安廳、省林業和草原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會簽《關于加強人與野生動物沖突防范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助力國家公園建設的協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三江源、祁連山(青海片區)國家公園園區內人與野生動物矛盾沖突問題,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機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更好服務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
《意見》指出,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管理,在相關區域設立野生動物遷徙通道,作為野生動物生存棲息、遷移的重要通道,有效緩解由于人類活動范圍擴大而造成野生動物棲息地破碎化問題。科學推動擴大野生動物生存空間,緩解野生動物頻繁進入農牧區和城鎮居民區壓力。降低野生動物致害風險,在野生動物經常活動的人口集中生產生活區,設置警示標志,建設圍墻、圍欄、電網等防護設施,提高巡護人員裝備水平,利用聲音、燈光、煙火等方式驅離野生動物,降低野生動物致害風險。助推落實野生動物管理法規政策,在推動相關部門強化野生動物種群監測基礎上,促進科學合理確定野生動物棲息地邊界,繪制野生動物致害風險地圖,分級劃定野生動物致害風險管控區域,對不同風險等級的區域落實差異化的野生動物管理法規政策,合力構建野生動物監測預警體系。
在三江源地區、環青海湖區域、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等工作機制,提高發現、辦理野生動物致害公益訴訟案件的水平。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賠償機制,最大限度減少農牧民人身、財產損失。及時針對各類野生動物的致害特點,助推健全完善應急處置防范預案。
優化人與野生動物沖突防范措施,督促相關部門加強食物垃圾管理,引導牧民放牧轉場時居所內(冬窩子)不存放易被棕熊等野生動物找尋的食物資源,集中處理廚余垃圾,防止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給野生動物提供食物誘餌。根據棕熊等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分布、致害發生頻率等情況,按照特許獵捕證、狩獵證核發管理要求,科學評估、周密組織開展棕熊等野生動物種群結構調控。推動組織成立群眾聯防隊,引導有條件的鄉村成立群眾聯防隊,承擔巡護巡防、信息互通、相互預警、聯合防范等工作。
關鍵詞: 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