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記者王瑞欣報道) 近日,省財政廳結合全省高校實際,依據財政預算管理改革要求,會同省教育廳出臺《青海省高等教育綜合實力提升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多措并舉、多方聯動,有效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提升高校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據悉,此次出臺的《辦法》堅持“聚焦重點、規范管理、突出績效”原則,統籌中央和省級資金,加大對高校薄弱環節的支撐力度,支持“雙一流”“部省合建”高校建設,重點保障高校學科專業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師資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等方面,在公平競爭中體現扶優扶特,推動高校聚焦內涵式發展,調整優化資金分配方式。《辦法》堅持有限資源向辦學質量高、辦學特色鮮明、服務區域發展成效顯著和資金管理績效好的高校傾斜的思路,將專項資金的分配方式由原來的“項目法”調整為“因素法+項目法”。按照綜合定額、差異化生均撥款、績效考核、其他四要素,采用“因素法”測算各高校的年度預算控制數限額;各高校在限額內,按“項目法”建立項目庫申報預算,實行滾動管理,確保高校資金分配符合高等教育發展規律,更加公平公正。
據介紹,《辦法》圍繞項目庫謀劃準備滯后的根源性問題,提前一年開展次年項目庫謀劃準備工作。嚴格設定各部門職責分工和時間節點,從3月份省教育廳發布《項目申報指南》、5月份各高校完成項目建設規劃,到6月份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財政部監管局完成審核并下達次年《項目入庫通知》,再到9月份各高校完成項目前置性審批并辦理入庫手續,層層推進、環環相扣,形成項目庫申報審核完整閉環數據鏈,消除高校“不見資金、項目評審前期費無法落實”的顧慮,徹底解決“資金等項目”、預算執行進度慢的問題。
針對資金管理問題,此次出臺的《辦法》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各高校要對新出臺的重大政策和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年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監控,年底對照績效目標扎實開展績效自評,并做好績效信息公開。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設定績效評價指標,適時開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并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預算控制數分配重要因素之一,嚴格落實兌現,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關鍵詞: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