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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規范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西寧市文明交通指數,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7月19日,西寧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依法登記上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電動自行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即日起至8月5日選擇就近辦理地點上牌,如超過限定時限,將依據《關于進一步優化城區道路和車輛限行管理的通告》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嚴格通行管理。嚴禁駕駛未經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不得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通行指示、越線等候信號、不戴安全頭盔、隨意穿插車流、在騎行中接打電話和收發信息;做到按道行駛、依次通行,并自覺服從執勤交警和志愿者的管理引導。
規范有序停放。電動自行車應在規定的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有序停放,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在主次干道、人行道、綠化帶、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停放。
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辦理地點: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2號人保城西營業廳、城東區七一路246-1(武警醫院向西100米)電動車掛牌點、東川工業園區吾悅廣場東側移動警務車前、城東區夏都大街與建國路十字西側警務站、城北區柴達木路364號(西鋼3號門往東200米)、城中區交警支隊二大隊院內、海湖新區昆侖路與光華路十字路口、生物園區交警支隊六大隊院內、城中區時代大道108號(南川管委會院內)。
關鍵詞: 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