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記者 王瑞欣報道) 7月20日,記者從西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根據西寧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為規范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西寧市文明交通指數,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將進一步規范西寧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
《通告》要求,西寧市電動自行車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2022年8月5日前,選擇就近辦理地點上牌,如超過限定時限,將依據《關于進一步優化城區道路和車輛限行管理的通告》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通告》指出,嚴禁駕駛未經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不得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通行指示、越線等候信號、不戴安全頭盔、隨意穿插車流、在騎行中接打電話和收發信息;要做到按道行駛、依次通行,并自覺服從執勤交警和志愿者的管理引導。同時,電動自行車應在規定的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有序停放,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在主次干道、人行道、綠化帶、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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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電動自行車上牌的相關熱點問題,市交警支隊的工作人員也給出了解答。
問題一:西寧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動或電驅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問題二: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需要什么手續?部分資料遺失了怎么辦?
需要車輛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或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動自行車落戶掛牌業務辦理現場,交警部門給遺失電動自行車資料的市民準備了一份“承諾書”。遺失電動自行車手續的市民,在“承諾書”中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車輛信息,說明發票原件遺失,承諾車輛是本人所有、來歷合法,按照相關規定使用。同時,“承諾書”明確,如因本車來歷引起的任何糾紛,承諾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問題三: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需要登記什么內容?
1.車輛所有人姓名、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2.車輛的品牌型號、車架號(整車編碼);
3.車輛的顏色;
4.車輛號牌號碼;
5.產品合格證編號、CCC證書編號、CCC證書狀態;
6.登記日期、發證機關、車輛用途(1-自用、2-快遞、3-外賣)、車輛狀態(1-正常2-注銷);
7.其他應當登記的事項。
問題四:哪些情形將不予登記?
1.車輛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不真實或無效的;
2.車輛來歷證明記載的車輛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3.車輛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車輛不符的;
4.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未獲得產品CCC認證的;
5.申領牌證的車輛所有人年齡不滿18周歲的;
6.車輛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7.車輛屬于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
8.法律、法規、規章或省級政府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鍵詞: 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