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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王瑞欣 報道)工傷保險待遇又提升了,這是青海省連續第11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近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這一好消息。
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的集中體現,也是我省切實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基本生活的具體措施和責任擔當。據了解,近日省人社廳會同財政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明確在提高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的同時,調整省內住院治療工傷伙食補助費標準。該項舉措對拉動我省城鄉居民收入、增強工傷職工獲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調整的工傷保險待遇主要有:一級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240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分別調整至每月3512元、2809元、2107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每月增加100元,調整后實際領取金額低于1264元的,調整至1264元/月;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伙食補助費從每天15元調整至25元。
下一步,省人社廳將第一時間安排啟動待遇調整工作,確保工傷保險各項待遇及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