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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近日,青海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殘聯五部門聯合轉發國家有關部委《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要求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定向招錄招聘殘疾人就業等方式,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幫助殘疾人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通知》明確,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取入編、聘用或勞務派遣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到2025年,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省級、市州級編制50人(含)以上的黨政機關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除外)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縣級及以上殘聯機關干部隊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殘疾人,國有企業按規定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就業。
《通知》要求,編制達到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但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工作的崗位,擬定招錄(聘)殘疾人具體計劃,通過采取專設崗位、定向招錄(聘)殘疾人等措施,招錄(聘)殘疾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縣級及以上殘聯機關干部隊伍中殘疾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空編時優先通過定向方式招錄殘疾人。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專設職位定向招聘殘疾人計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國有企業,在有適合崗位的情況下,單列一定數量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職工。面向殘疾人的定向招錄(聘),可以給予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年齡、戶籍等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