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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來自省民政廳的消息,按照《青海省“十四五”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我省將加快補齊農牧區養老服務短板,開展農牧區老年人長效關愛行動。人口較集中的村,可探索“集中助餐”服務模式,為農村獨居、留守、孤寡等老年人開展集中助餐服務,打造“老年幸福食堂”。
針對人口分散的村,我省各級相關部門將定期組織文化娛樂、休閑健身等老年活動,打造“老年幸福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組織專業服務隊伍,上門為老年人提供巡回流動助潔、助浴、助醫、助餐、助行、助急等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兜底保障對象建立信息檔案,加強精細化管理服務,定期組織開展核查工作,推動應保盡保、救助補貼到位。對其他高齡、獨居、留守、失能、殘疾社會老年人,實行“網格化”結對幫扶,定期上門巡訪探視,提供家政保潔、精神慰藉、救助救援等基礎服務。
同時,我省將通過支持縣級養老服務機構、具備條件的鄉鎮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擴建為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綜合利用等方式,因地制宜實現農牧區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照護能力全覆蓋。支持鄉鎮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增加區域性養老服務指導功能,將專業養老服務延伸至村級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選擇交通方便、公共資源相對便捷可及的地方,設置村級互助養老設施,并滿足適老化要求。規模較大、人口較集中的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可單獨設立互助養老設施,原則上不低于200平方米,設置配餐室、活動室、保健室、洗浴室等功能用房。
規模較小、人口較分散的村,可依托村綜合服務用房、衛生室等公共資源,合并設置互助養老點,增加但不限于緊急救援等服務功能。通過機構培訓和交流等方式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支持農村轉移勞動力在養老服務機構就近就業,按規定給予服務業穩崗補貼和提供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服務,提高農牧區養老服務職業化、專業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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