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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王瑞欣報道)近日,關于實施個人養老金的熱度只升不減,加之青海省西寧市納入全國36個先行試點城市率先啟動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不少市民紛紛致電青海新聞網詢問相關事宜,希望能獲取更多的政策信息。
記者經過梳理發現,市民比較關心的個人養老金問題包括“個人養老金是什么?是否每個人都必須參加?哪些人可以參加?”三大類。帶著市民關心的問題,記者與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連線進行解答。
首先,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一項制度,是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每年繳費上限12000元,在繳費、投資、領取階段都可享受稅費優惠,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自主選擇一次性、按月或按次領取待遇。
其次,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應當是在青海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個人養老金制度需要在先行城市試點一年后,再推廣至全國實施。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全國36個城市作為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青海省西寧市納入先行城市范圍。在西寧市(含省本級)參加青海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含中斷繳費人員)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已經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不能參加個人養老金。
同時記者了解到,凡參加個人養老金的都可以通過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者經銀保監會確定的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參加人可以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兩個賬戶開立后,就可以向資金賬戶繳費,并根據本人的風險承受能力自主選擇購買經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確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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