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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大美青??蛻舳擞?為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預防和制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2023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提醒告誡各類經營主體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自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省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的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必需品的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經營者,不得囤積居奇、串通漲價或操縱市場價格,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若有價格變動,應當及時調整。開展促銷活動,要認真規范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促銷行為,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誘導他人交易;有價格附加條件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等;不得采用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價格,作為折價、減價的計算基準或者被比較價格;不得有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等價格欺詐行為;不得將實行市場調節價自主制定的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不得借節日之機變相漲價、串通漲價、散布漲價謠言。
餐飲等服務行業經營者須做好明碼標價公示,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借節日之機哄抬價格、變相漲價、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得以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假折扣等手段欺騙消費者;不得變相欺客、宰客,侵害消費者權益;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以空調費、茶位費、座位費、餐具消毒費、開瓶費等名目收取價外費用或以其他形式價外加價,不得設置最低消費。
醫藥零售及相關經營者要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質價相符原則,依法合理制定價格,開展公平競爭,保障藥品及相關防疫物資價格穩定。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優化調整之機大幅提高醫藥用品的銷售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及囤積居奇、強制搭售、哄抬價格。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銷售的醫藥用品要標明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
客運經營企業、車輛救援服務單位應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得擅自漲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應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碼標價,并注明價格舉報電話。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經營者做好商品及服務明碼標價工作。
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要加強行業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積極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持續開展價格監管工作,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價格巡查力度,對“兩節”期間市場價格違法行為,做到從快從嚴從重處罰;對性質惡劣、明知故犯、屢查屢犯者,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并將價格違法行為等相關信息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向社會公開。
關鍵詞: 節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