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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政協第十三屆青海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六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委員會設立辦公廳,專門委員會及其他工作機構的設置,按照當地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由常務委員會決定”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青海省委員會設置以下9個專門委員會: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關鍵詞: 專門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第十三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