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記者從廊坊市安次區法院獲悉,該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審理了5起刑事案件,庭審用時共計35分鐘,平均7分鐘審結一起案件,與普通刑事庭審相比大大提高了效率。
5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盜竊罪、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庭審前,法院已核實被告人的身份情況、告知訴訟權利義務,對適用速裁程序的條件依法進行了審查,并就適用速裁程序征得了被告人的同意。法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認罪,且均未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提出異議。5起案件均當庭宣判,5名被告人依法被判處單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到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
安次區法院本著“簡程序不減權利”的原則,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相比較以往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刑事速裁案件的審理周期進一步縮短,審判效率大幅提高,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而且可以實現刑事案件繁簡分流,使法官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處理疑難復雜案件,從而整體提升刑事審判的質效。
截至目前,安次區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結案件共11件,開庭時間均在10分鐘以內,平均審限控制在7日之內,當庭宣判率達到100%,服判率達到100%,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