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在隨便停放機動車嗎?本月15日起鄭州城管將開始貼條了,持續兩個半月
小編從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獲悉,從本月15日至12月31日,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將對違法停放機動車開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證的工作,違法信息也將上傳至交管部門。
鄭州這些地區亂停車將會被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配合鄭州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從2018年10月15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中原區、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火車站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開展對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的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城市管理綜合執部門會把采集的違法信息上傳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核,認定,處罰。
這些區域停車將被拍照取證、貼條
(一)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和區域;
(二)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
(三)人行道(按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四)人行橫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
(五)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五十米以內的路段;
(六)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三十米以內的路段(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
(七)法律、法規規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區域。
對違法停放機動車停放進行處罰鄭州不是首例,小編了解到,早在今年1月就有15個城市開展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并持續到9月底,根據通知,試點城市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可以試點行使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最后,小編在此提醒各位車主,一定要在規定范圍內停車,違法停車,不僅帶來交通安全隱患,給其他車主停車造成不便。而且還會被貼條,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