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5日公布了大連銀監局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大銀監罰決字〔2018〕9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黃建忠,該分行存在辦理債務優化銀團業務過程中,未執行統一的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進行成本測算,直接收取銀團貸款安排費,內部控制管理措施缺位、業務開展不規范的違法違規事實。
大連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罰款人民幣5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