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的王先生求助《百姓315》,稱他的家屬過世之后,將遺體停放在太平間內,5天后遺體卻突然丟失了……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10月11日早上七點,求助人王先生的家屬劉海信因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尸體被送到了汝州市人民醫院太平間存放。2018年10月16日,劉海信的家屬去太平間看望遺體時,卻發現劉海信的尸體不見了!!!
那么,尸體究竟在何處?又為何會無緣無故丟失呢?
王先生告訴特派員,當時他們撥打了110報警,煤山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后,讓他們自己去找醫院解決問題。了解情況后,特派員來到當時死者劉先生尸體的存放處。在這里,特派員發現,所謂的停尸房就是建在汝州市人民醫院里一個大院子內的兩間簡易房。
據停尸房的負責人介紹,當時有一位青海省的女子前來認領父親的遺體,由于自己工作疏忽大意,錯將劉先生的遺體交給了那名女子,現在遺體早已被火化。
死者家屬表示,他們之前在太平間看到過這樣一條管理規定:在太平間領遺體時,家屬應當當面辨認,嚴防錯領遺體。并登記死者登記卡和死亡證明,并做到簽字移交手續。那么,這個錯誤為什么會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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