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遼寧銀監局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遼銀監罰決【2018】4號)。
決定書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李國光,該分行存在挪用個人貸款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受托支付的違法違規事實。
遼寧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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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遼寧銀監局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遼銀監罰決【2018】4號)。
決定書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李國光,該分行存在挪用個人貸款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受托支付的違法違規事實。
遼寧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沈陽分行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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