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發布的聊銀罰字〔2018〕3號行政處罰書顯示,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被人民銀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處30萬元人民幣罰款,1名相關責任人被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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