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陜銀保監籌保罰〔201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安盛天平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以下簡稱安盛天平陜西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2015年11月-2017年4月,安盛天平陜西分公司給予承保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涉及金額共計105.88萬元。違反了《保險法》第116條,陜西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保險法》第161條,決定對其罰款23萬元。
此外,2016年12月期間,安盛天平陜西分公司使用員工個人消費票據虛假列支公司招待費,涉及金額4.83萬元。違反了《保險法》第86條第二款,陜西銀保監局籌備組依據《保險法》第170條,決定對其罰款10萬元。
時任安盛天平陜西分公司總經理尹西鵬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保險法》第171條,尹西鵬被給予警告并罰款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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