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原食藥監局網站消息,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9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50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糧食加工品、酒類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2批次,合格樣品14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樣品2批次,分別為:
酒類2批次,山西百年窖藏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竹葉品鑒酒(露酒)中酒精度低于標簽明示值,生產日期2018年4月28日,酒精度標簽明示值42±1.0%vol,檢出值39.8%vo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朔州市佳家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山西四達酒類飲料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桂花黃酒中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生產日期2018年1月8日,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0.000456g/kg,標準值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合格樣品148批次,具體為:
1.酒類93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3項指標。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1項指標。
3.糧食加工品3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等22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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