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6日收到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的400萬元巨災指數保險定損賠款書,巨災保險賠款也被支付到廣州各個區政府,用于各區的救災救助和災后重建工作。
巨災指數保險是政府運用保險機制,通過制度性安排,將因發生地震、臺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通過保險形式進行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當自然災害達到一定的指數級別,觸發預設保險賠付條件后,保險公司要在短時間內進行賠付。保險賠款既可用于補償災害發生時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也可用于日常防災減災支出。
4月18日至23日期間,廣州遭遇特大暴雨侵襲,多地均懸掛橙色暴雨預警信號,市內部分地區出現嚴重積水和內澇。根據廣東省氣候中心出具的《廣東省巨災保險強降水指數計算報告-廣州》,本輪強降水達到了約定的觸發條件,成災指數為14.81%,廣州共有21個監測站點單日降雨量超過120毫米。
根據這一情況,相關險企啟動了大災應急機制,開通賠付綠色通道。按照合同約定,本次強降水賠付金額為400萬元。據了解,這也是廣州市今年1月份開展巨災指數保險試點以來的首筆巨災指數保險賠款。(記者荊淮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