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億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經當庭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原告重慶某建設公司與被告青海某實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重慶某建設公司起訴要求青海某實業公司支付工程款(具體金額以最終鑒定結果為準)、逾期違約金及就承建的西寧市建國路某廣場項目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涉案標的高達一億三千余萬元,并遞交書面申請要求對涉案工程的完工及使用情況現場勘察。
西寧市中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針對原告的訴求提前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案情。了解到原告施工的涉案工程交付使用至今已達三年,涉及的法律關系復雜,認定案件事實和各方責任的難度較大,且原告在起訴狀中已表達出鑒定意愿,如簡單啟動鑒定程序,不但會延長審理期限,還將增加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在審理此案時,基于雙方當事人是長期合作的經濟伙伴關系,有調解的基礎,開庭審理前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多次對賬及協商,最終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