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醫德評價放在首位、注重業績和貢獻評價、回歸臨床重質量……近日,省人社廳、省衛健委共同印發《青海省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我省衛生職稱制度的改革方向。
《實施方案》堅持守正創新、破立并舉,在保持現有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對我省現有且行之有效的政策進一步強化,著力改革創新政策制度,破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反映強烈的“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唯‘帽子’”等職稱評審問題,引導醫生將主要精力集中在能看病、會看病、看好病上。
將醫德評價放在首位,在“強化”上下功夫。將醫德醫風考核貫穿于衛生診療、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全過程,將以權謀私、非法牟利、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行為納入考核范疇。
注重業績和貢獻評價,在“深化”上下功夫。為科學準確定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際業績、執業能力和水平,此次改革從技術能力、質量安全、資源利用、患者管理4個維度科學設置評價指標,引導醫生回歸臨床。
實施分類精準評價,在“細化”上下功夫。根據醫藥護技管5個專業類別以及臨床醫生、公共衛生、全科醫生、基層人員和中醫藥(民族醫藥)5類人才特點,分類制定各有側重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避免“一刀切”,充分體現干什么、評什么。
回歸臨床重質量,在“量化”上下功夫。醫生擁有豐富的臨床實踐經驗、經過長時間積累才能保證醫療質量。此次改革將門診工作量、出院人數、出院患者手術人次等臨床工作量作為醫生晉升職稱的“門檻”條件,對臨床工作質量進行量化評價,突出臨床實踐質量。
《實施方案》明確了六項核心內容。健全制度體系。調整增加衛生管理專業類別,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建立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系。實行“雙職稱”制度,從事臨床醫療和兼職任教的人員,可按條件申報評審衛生系列和高教系列職稱。
優化評審條件。不把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情況、出國(境)學習經歷、博士學位等作為申報的必要條件。針對“唯論文”,取消論文篇數要求,將論文作為代表作的一種。在職稱評審和崗位聘任各個環節,不把SCI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和判斷的直接依據。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手術視頻、典型病案、流行病學調查報告、衛生標準、技術規范等均可作為業績成果。針對“唯學歷”,將臨床中級職稱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相銜接,對不同學歷人員一視同仁,鼓勵醫學生“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
下放評審權限。逐步向具有承接能力的市州、三級甲等醫院、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推動自主評審。轉變管理方式,政府部門重點加強政策研究、宏觀管理、公共服務和事中事后監管。
完善評聘政策。本著用好用活人才,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相銜接。
加大基層傾斜。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衛生人員服務基層的要求,常態化開展“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評聘工作,優化基層職稱評價標準。基層人員職稱評審不受《實施方案》規定的門診工作量、手術人次等條件限制。
暢通評審渠道。職稱申報不受戶籍、人事檔案、不同辦醫主體、編制內外等限制,制定較為靈活的評價標準,暢通高層次人才發展通道。
關鍵詞: 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