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我是集體戶口,我女兒怎么落戶?”近日,網友在西海都市報App《記者幫》欄目留言詢問。
2月23日,記者向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戶政大隊咨詢得知,去年7月份,戶政民警接到一名在青海出生、在新疆生活的女士的求助電話,她在過去24年未辦理戶口及身份證,請求警方能夠幫助她。青海警方聯系新疆、甘肅警方,了解到她的生活學習相關信息后,幫她將戶口落在了她母親戶口所在的集體戶口內。
戶政民警說,按照省公安廳以及西寧市公安局的相關要求,集體戶口人員子女申報戶口登記有兩項規定:夫妻均為集體戶口,新生兒暫時隨父親(母親)登記為集體戶口,在父親(母親)辦理戶口遷出時,其戶口需一并遷出;夫妻一方戶口為家庭戶、一方戶口為集體戶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戶籍民警提醒,居民辦理戶口前,可向父母親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及行政服務中心戶籍窗口聯系咨詢,攜帶出生登記戶口審批表、結婚證、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出生醫學證明、血型化驗單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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