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周明哲)近日,定州市網民張女士在“陽光理政”平臺反映,她的女兒生病出院后向定州市總工會申請“職工互助一日捐”醫藥費報銷,卻無法辦理。對此,定州市總工會回應,定州市2021年“一日捐”醫藥費報銷時間已于今年1月20日截止,過期不予辦理。河北省總工會表示,“職工互助一日捐”報銷醫藥費申請時限和報銷金額,由各市區統籌安排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據張女士介紹,2021年她參加了所在單位組織的“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2021年11月中旬,她8歲的女兒因急性闌尾炎在河北省兒童醫院就診,住院約10天,花費2.8萬元醫藥費,她打算通過“一日捐”報銷部分醫藥費。當月下旬,她辦理完女兒的出院手續后,得知女兒的病歷一周后才能出來,加之她的工作繁忙,直到2月20日,張女士才取出女兒的病歷。次日,她前往定州市總工會申請報銷女兒的醫藥費時,工作人員稱,2021年“一日捐”報銷申請材料在今年1月20日前遞交可給予報銷,過期則無法辦理。“按照定州市總工會的實施辦法,那么職工如果在12月底生病可能無法參與‘一日捐’報銷。此外,‘一日捐’報銷時限是全省統一嗎?”張女士表示疑惑。
對此,定州市總工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2021年“一日捐”醫藥費報銷時間已于今年1月20日截止。根據定州市總工會制定《定州市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申請“一日捐”報銷醫藥費需在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之內提交相關資料,對于跨年申請報銷的職工,需盡快提交申請,該單位會在每年春節前夕把報銷款項結算完畢,將報銷費用發放到相關職工手中。“申請‘一日捐’報銷非15種大病醫藥費,自費1萬元以上可申請報銷,報銷金額一次性不超過3000元。申請15種大病醫藥費首次確診即可申請報銷,報銷金額一次性不超過5000元。”該工作人員說。
隨后,記者聯系了河北省總工會相關負責“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的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河北省總工會對“一日捐”活動主要把握宏觀政策,省直單位“一日捐”報銷時限截止日期是次年6月30日,而市直單位“一日捐”報銷申請時限和報銷金額,具體實施細則需各市區因地制宜,統籌安排。“雖然‘一日捐’幫助了很多職工,參與的人數越來越多,但是確實也存在一些不足。目前‘一日捐’報銷流程尚未聯網,職工需提交報銷申請,為了避免職工錯過報銷時間,我們將會提醒各市區制定2023年實施細則時,采取申報職工入院后可提前向所屬單位或者當地工會報備的形式,方便職工申請報銷。”該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