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3月30日訊(河北日報記者崔叢叢)規范土地征收和補償程序,以法治保障農民權益。今天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了《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條例》突出征收規范和補償到位,明確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并對土地征收過程中的審批、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證、補償安置方案和協議、公告、費用落實及監督等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
“隨著2019年8月《中華人民土地管理法》的修正,以及2021年7月《中華人民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修訂,國家土地管理制度作出了進一步調整。”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馬桂旺說,加強我省土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并舉保護,有必要根據兩部上位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要求,針對我省土地利用現狀,修訂我省條例。
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以法治保障多規合一。《條例》明確本省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本省的土地開發、保護、建設活動應當堅持規劃先行,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法治保障糧食安全。《條例》強化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實行全面保護,對下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耕地開墾費標準的制定單位和補充耕地質量的驗收單位進行了明確;《條例》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落實年度補充耕地任務,確保因建設占用的耕地得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補充;《條例》加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應當占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以法治保障戶有所居。《條例》突出節約集約用地導向,明確農村宅基地范圍應當統籌考慮農村村民生產、生活需求科學劃定;農村居民點布局和建設用地規模應當遵循節約集約、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規劃;政府應當合理保障本行政區域農村村民宅基地需求。《條例》規定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機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條例》有效保護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明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農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