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宋夢華)3月29日,河北新聞網報道了石家莊鑫界9號院開發商向購房人收取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一事。4月1日,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聲明,稱鑫界9號院項目目前并不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而且向該中心繳納保證金的主體只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人沒有繳納保證金的義務。
據石家莊市居民王華(化名)介紹,石家莊市橋西區鑫界9號院開發商為河北鑫界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銷售顧問通知他,若想要辦理市直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開發商繳納5%貸款保證金,若逾期不繳納,該公司將對房屋進行清退處理。
4月1日,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嚴正聲明,稱截至目前,該中心尚未與河北鑫界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就鑫界9號院項目建立合作關系,該項目目前并不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是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了保障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履行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基于法律的規定和《保證合同》的約定,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履約保證金。同時,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向該中心繳納保證金的主體只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人沒有繳納保證金的義務,市民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各項業務,該中心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市民咨詢住房公積金相關問題,可撥打客服熱線: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