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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李向陽)7月13日,河北保定市級總河湖長,市委書記黨曉龍、市長閆繼紅聯合簽發《保定市總河湖長第1號令》,旨在鞏固河湖保護治理成果,持續提升河湖保護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向“有能有效”轉變。
根據總河湖長令,今年下半年保定市將完善常態化管理機制,持續加強河湖治理保護。以推動河湖“四亂”動態清零為目標,完善常態化管理機制,組織妨礙行洪問題排查整治,強化河湖岸線剛性標準,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鞏固提高河湖治理保護成效。
持續修復水生態,有效改善水環境。暢通補水通道,持續實施生態補水工作;加大監督管理力度,持續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積極開展復蘇“母親河”行動,持續抓好幸福河湖建設。
突出目標重點,持續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改善種植結構,積極推進農業節水;錨定目標,依法穩妥關停取水井;加快工程進度,全力推進水源江水置換工作。
強化水資源管理,持續開展社會節水行動。推動用水方式進一步向節約集約轉變,強化“紅線”管控,抓好企業用水管理,加大節水宣傳,開展節水型機關創建活動。
突出問題導向,全面保障目標任務實現。強化組織推動,嚴格考核問責,加強社會宣傳和監督。進一步發揮“河湖長+檢察長”聯絡室作用,大力推進河湖長制典型示范縣建設,探索強化河湖長制典型經驗做法,用好媒體監督、群眾監督、“民間河長”和第三方評估等力量,營造全社會愛河護河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