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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燕趙都市報縱覽新聞記者宗苗淼 通訊員何琳)7月22日獲悉,為優化保障房資源配置,進一步體現以人為本原則,滿足部分已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單位變動、子女就學等原因,要求換房的迫切需求,石家莊市區今年保障房互換將于7月26日開始申請。
■保障房互換申請時間
“保障房互換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申請時間為7月26日至8月2日。”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保障房互換申請條件
換房應符合以下條件: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并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的,也可以互換;具有換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申請家庭人口數和目標保障房面積相匹配。
溫馨提醒
1.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的保障家庭,其《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自動失效,一年之內不予受理換房。
2.保障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都是違規的,各級住房保障部門一經發現,取消雙方保障資格。
■保障房互換辦理程序
按照程序,換房家庭可自行登錄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共保障房換房平臺”發布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雙方達成換房意向,并相互確認;換房家庭達成意向后,換房雙方到租住小區的管理單位開具《誠信證明》,領取并填寫《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換房家庭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誠信證明》和《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到申請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的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到管理單位查驗房屋,并填寫《房屋查驗結果》,明確房屋狀態;換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規定時間內,結清費用;持費用結清材料與換房小區管理單位重新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