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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邢云 通訊員張琳琳)自7月31日起,存在輕微違法行為的定點醫藥機構和個人,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將免于處罰。這是從邢臺市醫保局獲得的消息。
其中,定點醫藥機構存在以下4種違法情況,即分解住院、掛床住院的情況;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或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的情況;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的情況;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的情況。個人存在以下2種違法情況,即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情況;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情況。定點醫藥機構和個人初次違法,且醫保基金損失在三千元以下;及時改正并退還損失醫保基金;不以騙取醫保基金為目的;積極配合檢查,或主動供述醫保部門尚未掌握的其他有效線索問題,將不予追責。此舉旨在讓執法更有力度的同時彰顯法律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