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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貿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實現保稅混礦代理收匯和境內原幣劃轉
此項舉措為全國首創
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王育民 通訊員王樹賢)日前,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復,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簡稱河北自貿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可開展保稅混礦代理收匯和境內劃轉業務。該國家級金融支持舉措為全國首創,是河北省利用自貿試驗區開展制度創新的成果,對深入擴大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促進重點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保稅混礦代理收匯和境內劃轉業務是基于河北自貿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內唐山曹妃甸實業港務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中鋼實業有限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唐山曹妃甸)礦石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唐山外輪代理有限公司的業務需求創新推出的金融舉措。按照批復文件要求,銀行可按照展業原則為相關企業辦理保稅混礦項下代理收匯和境內劃轉業務。截至目前,已完成代理收匯100多萬美元。
據了解,根據批復文件,辦理保稅混礦代理收匯和境內劃轉業務須遵循真實性、合規性和合理性等相關要求。其中,被代理企業家數原則上不得超過5家,代理企業可將代理收匯資金結匯或原幣境內劃轉至被代理企業,代理企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全國其他地區可參照該批復辦理此類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