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隨著數據要素對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的影響日益深遠,數據治理體系也逐漸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數據治理體現在國家、行業、區域、企業、個人等不同層面,涉及采集、存儲、加工、分析等不同管理階段,傳統治理手段難以應對愈發復雜多元的數據治理需求。進一步完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規范有序的數據要素治理體系,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健全數據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數字化轉型的大背景下,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應用將數據匯聚在互聯網上,數據泄露、篡改、濫用、丟失等安全風險與日俱增。強化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把安全貫穿到數據供給、流通、使用的全過程,有助于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健全數據治理體系是建設高標準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的關鍵任務。政府、企業、社會等各方主體掌握的數據有差異性,對數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職責也各有不同。因此,應堅持多元數據融合,建立多主體協同治理的工作機制,從“各自為戰”向“各司其職”轉變。健全的數據要素治理體系有利于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有利于建立公平、有序、規范、健康的數據要素市場,更好發揮數據要素在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建立數據要素治理制度的核心。一是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重在“安全治理”。二是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的治理模式,重在“協同治理”。
持續加強數據分類分級管理。進一步細化數據分類分級基礎性工作,推進重要數據識別認定、目錄制定和分級防護工作,為數據確權授權、交易流通、合規監管夯實工作基礎。構建數據要素的分類分級授權使用體系,根據不同類型數據的屬性和安全防護要求,明確數據資源提供方、使用方、監管方等各方主體的數據安全法律責任。強化數據分行業監管和跨行業協同監管,按成熟度分步選擇典型高頻重點領域,依據行業特點制定數據治理細則并分別推動數據應用。
完善配套標準規范和法律法規。推進數據治理標準本土化建設,制定數據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流通、交易、衍生產品等治理全鏈條的標準,提高數據要素的互操作性、準確性、規范性,促進數據要素全鏈條高效銜接。完善數據治理能力評估體系,推動各部門各行業完善元數據管理、數據脫敏、數據質量、價值評估等標準體系。構建統一標準的標識服務體系、登記存證體系、認證管理體系、授權管理體系、分級分類體系、算法管理體系。細化對數據治理法律法規的司法適用,加強互聯網法院等新型司法治理主體的執法能力,界定數據相關合規公證、安全審查、算法審查、侵權認定的實現規則,加強對數據要素安全流動的保障。
強化數據安全技術體系建設應用。以“區塊鏈+可信驅動技術”強化數據治理,通過可追溯分布式的數據系統技術彌補數據質量短板,運用非對稱加密技術和算法提升安全管控,運用點對點技術和智能合約技術促進開放共享。聚焦數據流通安全保障技術,加快推進隱私計算的應用普及,加強多方安全計算、聯邦學習、同態加密等重點技術攻關,加速應用場景落地。優化數據中心、超算中心、物聯網等基礎設施的空間和產業布局,為數據要素的生成、流通和交易提供“算力+數據+算法”的載體支撐。落實數據安全法律法規,增強網絡安全風險識別和應急處置,強化對數據要素的監測認證、安全評估和風險預警,前瞻研判數字技術應用衍生風險。
加強數據治理國際交流合作。深入參與國際高標準數據治理規則制定,加強政策規范和技術標準建設,搶抓機會窗口提升我國國際話語權。系統比較分析國際數據治理規則,做好與不同經濟體之間的規則聯通和適配,減少因治理規則沖突為跨國企業帶來的合規挑戰。依托自貿試驗區等重點區域開展數據安全可信流通試點,圍繞網聯車、智能制造、金融、商貿等領域,強化數據安全風險研判和防范。
(房毓菲 作者供職于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