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魯以靜)近日,《河北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規程(試行)》(冀鞏固拓展發〔2023〕1號,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公開發布,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對象包括哪些群體?
(相關資料圖)
答: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以家庭為單位,面向全體農村人口,以及易地扶貧搬遷轉為城鎮戶籍的家庭、城市規劃區居住但未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農轉非”家庭等。將其中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符合監測對象認定條件的農戶,及時認定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下簡稱“監測對象”),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二、監測對象包括幾類?
答:監測對象分為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3類。
1.脫貧不穩定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防止返貧監測收入標準,且受各種原因影響存在返貧風險,被納入監測幫扶的脫貧戶。
2.邊緣易致貧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防止返貧監測收入標準,且受各種原因影響存在致貧風險,被納入監測幫扶的一般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年人均純收入高于防止返貧監測收入標準,但受突發事件等各類因素影響導致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被納入監測幫扶的農戶。這類群體既可以是脫貧戶,也可以是一般農戶。
三、2023年我省防止返貧監測范圍是多少?
答:2023年我省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8300元。
四、監測對象申報需符合什么條件?
答:家中存在大病重病、重度殘疾、上學困難、住房不安全、飲水不達標等方面困難,或因災、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等導致收入驟降、支出驟增,出現返貧致貧風險,即可申報。
以下4類重點農戶一般均應納入監測對象:
1.大病重病個人難以負擔戶,即家庭成員中有30種大病或4種主要慢病患者,且醫療自付支出超過當年度醫保預警標準,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戶。
2.重度殘疾人低收入戶,即家庭成員中有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或三級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人員,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年度防止返貧監測收入標準的農戶。
3.突發意外情況戶,即因疫因災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驟降或支出驟增影響基本生活的農戶。一般以收入降至當年度防止返貧監測收入標準以下或支出超過上年度全省農民人均消費支出為參考,具體標準由市級鄉村振興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
4.“三保障”動態新增問題戶,即出現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動態新增問題,且靠自身無力解決,需要政策幫扶的農戶。
五、農戶自主申報方法有哪些?
答:以下方式,采用任何一種都可申報。
1.現場申報。在村級黨群服務中心現場填寫《防返貧監測對象申報書》;也可委托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防貧網格員等代為申報。
2.掃碼申報。全省開通統一的“防返貧申報”二維碼。微信掃描二維碼,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即可自主申報。
3.“裕農通”平臺申報。下載“裕農通”APP,登錄點擊首頁頂部滾動欄“河北省防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信息系統”或點擊“我要辦政務”-“防返貧申報”,填寫相關信息即可申報?;蛟诖寮墶霸^r通”終端委托工作人員代為申報。
4.熱線電話申報。撥打12317、12345熱線電話,根據人工坐席提示,明確表明“自主申報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按提示登記個人基本信息。
5.其他平臺申報。脫貧戶可掃描二維碼,通過瀏覽器下載“防返貧監測”APP,一鍵申報。
六、監測對象認定程序是什么?
答:申報之后,履行核查認定程序,自申報到納入一般不超過15天。
1.入戶核查核實。農戶自主申報、鄉村收到預警信息2天內,由防貧網格員(或村干部、駐村干部等)入戶核實。
2.村級評議公示。入戶核查核實后,3天內采取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擴大會議等形式開展民主評議;通過評議擬認定為監測對象的初選名單,在本村公示5天,同時報鄉鎮審核,縣鄉不再組織公示。
3.鄉鎮核查初審。鄉鎮核查初審與村級公示同步開展。根據各村上報的監測對象初選名單,鄉鎮及時組織初審。
4.同步信息比對。依據農戶授權,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同步組織信息比對,村級評議公示和鄉鎮核查初審結束前完成。
5.縣級綜合審定。村級評議公示、鄉鎮核查初審、部門信息比對全部結束后5天內完成。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綜合各方面核查比對結果,按需組織抽樣核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
七、認定后享受哪些幫扶措施?
答:準確認定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根據家庭成員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實施精準幫扶。對義務教育、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風險單一的,及時實施針對性幫扶措施,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分層分類實施綜合性幫扶措施,做到管用夠用。更加注重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提升持續發展能力,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引導勤勞致富;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戶,做好兜底保障;對弱勞力半勞力,創造條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
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條件是什么?
答:收入要穩定超過當年監測范圍、“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經綜合分析研判,監測對象識別時的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風險消除后,如家庭出現新的返貧致貧風險,可再次申報。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