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版普通發票9月1日起啟用
記者從省稅務局獲悉,9月1日起,該局將啟用新發票監制章及新版普通發票。原省國家稅務局已監制的發票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使用。
省稅務局負責人介紹,9月1日啟用的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套印在發票聯票頭正中央,內環加一細線,上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河北省稅務局”字樣,印色為大紅色。同時,省稅務局對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也做出規定。選擇使用有效發票票種印制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納稅人可在省稅務局公開招標確定的發票印制企業中自行選擇,自行詢價。印制發票前納稅人應將自行選擇的發票印制企業、發票規格、印制數量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印制費用由用票單位與發票印制企業直接結算。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不得跨設區市使用。(記者煙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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