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規范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
日前,河北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對我省公民臨床用血收費項目進行了修訂和進一步規范。
血液中心(血站)向醫療機構供應血液的收費標準包括血站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的費用,全省血液中心(血站)統一收費標準,共涉及血液收費39項,疑難配血、配型項目收費43項。
醫療機構對公民臨床用血的收費標準在血液中心(血站)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加收配血費和儲血費。配血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執行,縣級醫療機構執行各設區市規定的標準。儲血費每袋加收10元。
凡經過濾除白細胞的紅細胞懸液每袋加收20元。去除白細胞的材料費另行收取,材料費由省血液中心通過集中招標等方式確定全省統一收費標準。各市、縣級血液中心(血站)不得自行確定材料費加收標準。
各血液中心(血站)應與各醫療機構簽定送血計劃,對于計劃內送血,應提供免費送血服務;計劃外送血收取送血服務費,收費標準為:市區20元/次,周邊郊縣50公里以內的50元/次,50公里以外的80元/次(含路、橋收費站的通行費用)。送血服務里程按單程計算。送血服務費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得由病人承擔。各血液中心(血站)必須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記者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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