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統計工作面臨許多問題和矛盾,需要通過完善統計法規加以解決。”11月20日下午,會議對《河北省統計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初審。常委會組成人員圍繞如何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怎樣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等問題展開討論。
條例修訂草案第5條規定,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統計工作中的應用。對此,張力紅委員建議,應補充推進物聯網、空間地理信息技術等內容。在具體舉措方面,可以結合我省信息化發展實際,建設經濟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平臺、統計調查對象名錄系統等,不斷提升統計工作科學化、信息化工作水平。翟志海委員建議,運用區塊鏈信息技術手段所具有的去中介化、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提高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可信性、權威性。
為防范統計弄虛作假,楊智明委員認為,條例應進一步增加依法加大統計信息社會公開透明力度和督察力度方面的內容。王昌委員提出,統計數據除了保密之外,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這一條應該有嚴格的規定和執行,否則統計的作用就不能有效發揮。趙風樓委員認為,統計數據是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信息,條例應進一步明確對企業、公民等市場主體的具體要求,市場主體有義務、有責任提供真實數字。張力紅委員建議,對于統計數據如何服務于社會公眾、服務民生發展,條例應作出更清晰明確的規定。(記者周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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