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
省農業科技園區可獲補助一百萬元
河北省將設立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專項,主要用于科技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新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等
河北省科技廳近日印發《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對新認定的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河北省將給予100萬元財政科技經費補助;對驗收、評估優秀的園區,給予100萬元財政科技經費補助;對升級為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科技部驗收、評估優秀的園區,給予200萬元財政科技經費補助。
據介紹,在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中,河北省將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企業主體、農民受益”原則,拓展農村創新創業、科技展示示范、成果轉化推廣和職業農民培訓四大功能,把園區建設成為現代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高地。
該辦法明確,園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縣(市、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以保障園區建設規劃的實施和配套資金的落實。園區應有科學的總體規劃和三年建設實施方案,功能定位科學,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分區合理,主導產業明確,基礎設施完善,建設內容具體,支持政策配套,并已正式成為市級農業科技園區一年以上(含一年)。園區核心區應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和一定的建設規模,面積在2000畝以上。此外,園區還應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建有一支科技特派員隊伍,有服務基地和技術培訓場所,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機構。
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期為三年。園區評估工作原則上每三年進行一次,對評估不達標的園區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則取消其園區資格。
為支持園區建設,河北省將設立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專項,主要用于科技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新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等。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同等條件下優先向園區傾斜。(記者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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