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綜合考核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預算執行等財政管理工作完成情況,確定了2018年度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擬激勵市縣名單并進行了公示。河北省廊坊市、遷安市、平山縣榜上有名。
按照《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與激勵辦法》,中央財政利用督查收回的專項轉移支付沉淀資金、年度預算中單獨安排資金等渠道,對10個擬獎勵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配獎勵資金,再由省級財政部門將獎勵資金分配到典型市縣。獎勵資金額度原則上按每個市不低于2000萬元、每個縣(市、區)不低于1000萬元把握,并適當體現向中、西部傾斜。(記者貢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