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從河北交管部門了解到,為確保2019年清明、五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19年4月5日零時至4月7日24時;2019年5月1日零時至5月4日24時采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二、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載運危險化學品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三、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袁志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