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總工會、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 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醫保局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實現城鎮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目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省現有按照全國總工會標準認定的建檔立卡城鎮困難職工(含困難農民工,下同),經過精準幫扶,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部實現解困脫困。
據了解,2017年以來,全省各級工會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全國總工會決策部署,堅持底數清、情況明、建檔準、動態管,高站位、措施實、重效果,全省困難職工由2017年初的11.9萬戶下降到目前的5187戶,涉及家庭人口15561人,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意見》明確,為扎實推進河北省城鎮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確保城鎮困難職工與全省人民同步邁入小康社會,此次目標的對象5187戶,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含)以內,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含)以內,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河北省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脫困標準是指城鎮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 個月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解困標準是指難以脫困的城鎮困難職工,經政府救助和工會常態化幫扶后,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
《意見》要求,各級工會要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一戶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逐一為符合條件的城鎮困難職工建立檔案,及時錄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同時,建立全省統一的解困脫困工作臺賬,明確困難類別、主要致困原因、脫困計劃、解困措施、聯系人等信息,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解困脫困工作進展情況。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門要為工會組織建立、核查城鎮困難職工家庭檔案提供必要支持。
《意見》還要求,要精準施策,堅持因困幫扶;落實制度保障推動解困脫困,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困難職工納入醫療互助保險保障,切實解決因病致困問題;建立精準防貧機制鞏固脫困成果。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建檔立卡困難職工由一名基層黨政領導、一名基層工會干部和一名上級工會領導作為聯系人的城鎮困難職工“三包一”的責任制,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困難職工不脫困不脫鉤;要堅持扶困與扶志、扶智相結合,激發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