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11日印發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明確企業復工要求。
該通知要求,河北全省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消殺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要確保正常開工開業,同時周密做好復工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連續生產的企業要確保穩定生產。
據了解,其他一般企業需在2020年2月9日24時后,分類分批有序復產復工。要根據企業疫情防控到位情況,按照城市運行和發展的輕重緩急,組織企業分批有序復工;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業不得復工。
據悉,復工復產企業要嚴格執行“六必須”防控承諾:必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必須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必須嚴密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逐級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人;必須承諾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點區域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必須嚴格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近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返崗員工摸排登記和分類管理,明確疫情嚴重地區人員返崗條件,制作返崗人員流動信息確認卡;必須按照《工業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見附件)要求,嚴格執行到位。
該通知中明確,各市、縣對本地企業疫情防控負總責,各企業要切實履行對本企業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積極做好復工企業保障工作。各市、縣政府要加快推進全產業鏈協調運行,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盡早恢復正常生產。同時,各地還應指導企業做好廠區環境消殺,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協助所轄地區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袁志廣)
關鍵詞: 企業復工復產